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出行方式,人们在享受共享自行车带来便利的同时,车,全方面提升文明交通意识,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置电动车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现场教育处罚点,采取“三招不过岗”(抄写交通法规、持小红旗执勤、发社交平台积攒)教育模式,警示广大共享电单车驾驶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二是依托现有岗位,增加机动巡逻警力,加大对共享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城市快速路,在人行道、斑马线骑行,手持物品、浏览电子设备驾驶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查处力度。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培养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自觉性。
三是对驾驶共享电瓶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者,按照河北省交警总队开发的“电瓶车管理APP”进行一次口头警示、二次警告处罚的管理模式,大力提高头盔佩戴率。
一是持续开展电瓶车登记上牌业务,对共享电瓶车牌照丢失、损坏的及时补办。
二是加强路面管理,对上路行驶的无牌、牌照损坏的共享电瓶车一律拦停,通知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及时补办牌照。
一是继续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共享自行车企业组织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出行政策的解读,制作针对性强且宣传效果突出的交通安全宣传片在各类媒体平台播出。
二是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石家庄交警等平台开展文明骑行等相关知识的普及。
三是强化路面执勤执法,加大对共享自行车不文明和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纠正、惩罚力度,教育引导共享自行车使用者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放,形成纠正一个教育一片的良好态势,努力提升广大骑乘人员文明出行意识。
对共享自行车不文明行为的治理,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离不开政府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为此,我局继续配合城管和交通等部门对共享单车企业组织有明确的目的性的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及时沟通共享自行车企业的交通违法信息及事故发生态势,切实加强对企业文明交通出行的监管力度。
共享自行车的出现,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的出行,很好的弥补了公共交通的空白,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出行方式,人们在享受共享单车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文明使用行为,反映在道路上的主要是“乱停乱放和不文明骑行”行为。为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文明规范使用共享自行车,全方面提升文明交通意识,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作出应有贡献。我局采取以下措施:
置电动车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现场教育处罚点,采取“三招不过岗”(抄写交通法规、持小红旗执勤、发社交平台积攒)教育模式,警示广大共享电单车驾驶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二是依托现有岗位,增加机动巡逻警力,加大对共享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城市快速路,在人行道、斑马线骑行,手持物品、浏览电子设备驾驶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查处力度。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培养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自觉性。
三是对驾驶共享电瓶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者,按照河北省交警总队开发的“电瓶车管理APP”进行一次口头警示、二次警告处罚的管理模式,大力提高头盔佩戴率。
一是持续开展电瓶车登记上牌业务,对共享电瓶车牌照丢失、损坏的及时补办。
二是加强路面管理,对上路行驶的无牌、牌照损坏的共享电瓶车一律拦停,通知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及时补办牌照。
一是继续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共享自行车企业组织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出行政策的解读,制作针对性强且宣传效果突出的交通安全宣传片在各类媒体平台播出。
二是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石家庄交警等平台开展文明骑行等相关知识的普及。
三是强化路面执勤执法,加大对共享自行车不文明和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纠正、惩罚力度,教育引导共享自行车使用者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放,形成纠正一个教育一片的良好态势,努力提升广大骑乘人员文明出行意识。
对共享自行车不文明行为的治理,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离不开政府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为此,我局继续配合城管和交通等部门对共享单车企业组织有明确的目的性的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及时沟通共享自行车企业的交通违法信息及事故发生态势,切实加强对企业文明交通出行的监督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