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华商报-二三里接到市民反映称,在洛南学习叉车,在训练组织交纳训练费用后,假如要获得证书,还需向交纳考试费用,导致整个训练本钱比外地高,期望了解本地有关方针执行状况。
12月2日,华商报-二三里就此事致函洛南县人民政府。12月7日收到该县人社局回函称,收到该反应后,局里组织专人对此事进行了查询处理。
经查询,该市民是商洛华旗职业技术训练校园2021年11月8日至12月2日叉车训练班的学员,在训练过程中训练组织未收取训练学员费用。依照省市职业技术提高训练方针规定,训练完毕后人社局为训练合格人员发放陕西省人社厅一致印制的《陕西省作业训练合格证》。人社局一直严厉执行省市训练方针,严厉依照省市方针规定组织展开训练。
关于市民反映在考试时再次交费问题,经查,在本次叉车训练过程中,因叉车操作归于特种作业,用工企业遍及对该类从业人员持证状况要求比较高,为了让学员训练完毕后可以顺畅作业且能轻松的获得较高的薪资待遇,训练组织在搜集学员志愿的基础上,在学员彻底自愿的前提下,责任协助学员联络第三方,一致组织考试然后获得特定品种设备操作证。本次训练组织让学员交纳的费用便是向第三方交纳的特定品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考试费用,学员也能自行联络自行交费参与考试,也可以不参与该项考试不交纳该项费用。
该局称,已组织专人当面向市民进行了耐性详尽的方针宣讲和解说作业,下一步,人社局将在往后的作业中加大对技术训练方针的宣扬,逐渐的提高大众对训练方针的知晓率,使大众可以全面精确的了解训练方针,一起逐渐加强对训练组织的监督管理,努力使更多的乡村劳动力经过技术训练完成作业增收。